昔之往矣-《心经唱诵完整版》

昔之往矣(第1页)

旁人均称我冷面冷心。

对着他,我独爱微笑。

黄嘉生宋思禾他们也曾在聚会上戏言我“如花美眷,千年不老。”

我只横他们两三眼,继续看我的汽车杂志,彼时我年满十六,对速度有着疯狂的执念,日夜想象自己深夜在浅水湾飚车,音箱里满是激烈喧嚣的电子乐,血液沸腾,头脑昏胀。

我在想象里肆无忌惮无所顾忌地描绘着自己鲜艳夺目的模样,再准时坐上司机的车回家安睡。

皆因为他,他不喜欢。

是的,他不喜欢。

不喜欢女孩子奇装异服,我便穿白衬衫塔罗绸裙子;不喜欢女孩子夸张发型,我便留飘逸纯黑的顺长直发;不喜欢女孩子麦色肌肤,我便有洁白晶莹的象牙色面孔。

我不顾一切的讨好他,成长为他喜欢的女孩子。

黄嘉生是舞会达人,他家的跳舞厅是全港最繁华最完备的聚会场地,他的舞姿的全港花花公子的典范。

到现在邀我共舞,十之八九还是不理会。

宋思禾喜欢金丝边眼睛,他执拗地认为文质彬彬,风流倜傥的公子哥形象就该如此,荒谬至极迂腐不堪。

我作出这般评语,他眼睛大睁,难以置信。

因为彼时我们初次见面。

可是每次出来他们还是会无事献殷勤,许维姬就是许维姬,出来耍的财团继承人中最漂亮的少女,家世好,脸蛋靓,身材正点。

除了脾气冷淡,一切都可以说完美。

大家在不同的场所认识,熟悉,小报上每天都追踪报道着某某公子和新晋女明星酒店相约,香港就是这点不好,弹丸之所地方窄小,我们交友的圈子又极其匮乏,可以做得不过是和认识的人聚会,日复一日鹦鹉学舌。

必然出国读大学,洋人朋友是有的,不习惯作男女朋友为父母介绍,他们总告诫门当户对的华人才是我们选择的标准,甚至有时为了家族利益,兄弟般的玩伴都可以领取证书。

我们的生活远不如表面光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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