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门有随身带两本闲书。
所以它们也就自自在在的在我背包里,陪我上山趟河弄泥巴。
如果能得个闲暇时,我就用我脏得乱七八糟的手翻书,然后书也就脏得乱七八糟的。
旁人很是愤怒,大叫“书是用来珍惜的!”
好象大家都这么说。
我却是个不爱珍惜书的坏人,从小就是。
不管是课本,杂志,还是书籍,都被我勤勤恳恳的,要么涂满了外星人大战地球人,要么写着谁的坏话,要么夹着蝴蝶尸体。
很皱很脏的书们光怪陆离五彩缤纷顺便纪念着我以前的日子。
我无聊的时候喜欢在书上写批注,和作者插科打诨。
我记得有本明清笔记小说里我时不时的在上面记两个黄色笑话,和作者八卦心情融合得相当有趣。
有一次看《康熙来了》,一个女明星很认真的说:“我看书的时候都很小心,因为书是拿来珍惜的。”
蔡康永很得意的接:“我的书上都有鼻屎哦,在翻页的那里,一坨一坨的。
等下一个人翻的时候会发现,呀,鼻屎,如同探险过程。”
我看到这就很喜欢这个家伙了。
看书要像我们那样看,才会好看,才会精彩。
书,如同赤裸的美女,和她有了精彩的一夜情后,在她的身体上用朱砂写上“某某某到此一游,此情可待”
。
这才叫非常性感。
看书,读过一遍只记得支言片语,早已经忘记读到某个字的时候,为什么会潸然泪下。
用笔在当时记下,才能留住心情。
当然,侦探小说,我是不会给批注只给乱画的。
但我会带它去厕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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